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再起热议 个性化营销急需上台
众视AsiaOTT| 2019-04-11

   【流媒体网】摘要:智能电视自带广告问题一度引起网上热议,借助于媒体纷纷报道后,显示出用户的接受体验度越来越差。


 

  目前,智能电视基本都会自带广告,时长都控制在10-40秒左右,15秒以上的居多,但是由于无法关闭的缘故引发了用户诸多的抱怨。

  近期有律师表示,智能电视播放开机广告前应有相关提示,且应在控制器上设置关闭按钮,否则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  据了解,当前的智能电视由于其可连接网络的特性,获得了用户的广泛认可,而广告也正是在互联网的连接中才会显露出来的,因此用户若使用智能电视网络连接的话便不得不忍受广告的推送。

  小米品牌的智能电视在产品信息中注明了“该电视含开机等形式的广告,开机时的广告不能删除、更改,且第三方内容的广告视频无法控制”。创维品牌的智能电视则在产品信息中称,“为缓解开机时短暂黑屏给您带来的不适,该产品含开机视频(公益画面、促销信息、广告)。”

  据专业人士透露,根据《广告法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,利用互联网发布、发送广告,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。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,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,确保一键关闭。因此意味着厂商若未在控制器上设置一键关闭的功能的话,便是涉嫌了违法侵权。

  有网民已经自主在网上分享了一些“快速高效屏蔽智能电视开机广告”的教程,据律师表示,若电视厂家侵权在先,用户只是自行将这类程序安装到自己使用的电视上,可以当作一种自助自救行为,尚不构成侵权。但是如果编写者把程序放到网络,不分情况地任由消费者下载去删除广告,可能涉嫌侵犯了电视制造者的权利。

  一直以来,开机广告及贴片广告作为OTT TV营收的主要两种广告形式,厂商在逐利中以此作为营收点。根据预测,至2020年,智能电视市场渗透率达到90%以上,2019年OTT广告规模就将达109亿元,因此争抢客厅经济的重要盈利点便是要集中于广告营销上。

  此外,由于智能电视的用户抢夺中,终端的盈利空间并不大,甚至在价格战之中,硬件多是处于亏本的,因此,互联网服务运营才是智能电视的重要盈利方式,广告可以弥补不少的损失。

  未来针对于OTT广告模式,需要更精准化的考量用户画像问题,垂直化的营销方可降低用户的不良反响。此外,也更应该提供用户以自主选择,未来更应该趋向于广告投放的个性化、分众化方式,如付费会员等方式去除广告或自主跳跃广告等。

责任编辑:侯亚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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