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能电视市场切勿盲目催熟 过度营销不明智
经济参考报| 2013-06-05

    【流媒体网】摘要:智能电视的盛宴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垂涎,但依靠过度营销去“催熟”市场显然不是一个明智之举。

 



  智能电视的盛宴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垂涎,但依靠过度营销去“催熟”市场显然不是一个明智之举。

 

    5月7日,乐视正式推出了被其视为“颠覆性”的60寸超级电视X 60,售价仅为6999元,其最大亮点无疑是“乐视+富士康+夏普+高通”的超级组合。不过,在超级电视发布后的20天,也就是5月27日,夏普中国发表声明称:“夏普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与乐视网就超级电视产品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联系;我公司与乐视网联合开发超级电视产品不属实。”而乐视网在推出超级电视的过程中,一直在使用“夏普公司”的说法,并使用夏普的商标,会给消费者造成误导,也涉嫌侵权。

    业界人士认为,夏普的声明给了乐视一个“响亮的耳光”。知名产业观察人士刘步尘表示,“傍大公司炒作的营销手法已经在业界司空见惯,事情可大可小,但从目前情况看来,乐视超级电视的宣传水分不少。”而中国家电商业协会营销委员会执行会长洪仕斌认为,乐视超级电视与其说是产品的革新,不如说是一种营销的手段,而乐视超级电视所具备的硬件、功能、内容应用等方面特点并不具备颠覆性,因为目前国内传统厂商均已有类似产品。一位彩电生产商内部人士更是声称,乐视智能电视打出了6999元的价格,近乎日韩彩电品牌 一 半 、 甚 至 低 于 国 内 彩 电 品 牌2000元,这种亏本价很难有跟随者但却扰乱了市场。“不能否认,智能应用确实是彩电产业未来的技术发展方向,但这块市场还没有到瓜熟蒂落的时候,过度营销去催熟它,对谁都没有什么好处”。

    事实上,智能电视其实没那么简单。目前的智能电视大都名不符实,远未成熟到人们所希望的那样。智能电视既然以“智能”冠名,智能应用应该是其最大优势,但目前却是产业的最大短板。

    虽然各大家电厂商已试着推出了语音、体感、手势等操控智能电视的新方式,以解决传统的遥控器以及“鼠标+键盘”的计算机操作方式,事实证明这些人机交互方式并不适合于智能电视。目前为止,并没有出现特别成熟的电视人机交互解决方案。

  不同终端的应用开发应该基于其用户的使用场景,手机、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屏幕便于随身携带,只适合个人在较近的私密距离操作,因而具有极强的个人属性和私密属性;与电脑、手机使用场景不同,电视屏幕延伸出了更大的活动空间,同时具有多用户共享的公共属性,能够组合出各种不同的使用情境,如用户可以躺在沙发上舒适地观看电影,也可以站在屏幕前做体感游戏,还可以围坐在地板上玩游戏。这些众多的需求各不相同,理应对应着差异化的互动和操控方式。

    另外,电视是全家分享的屏幕,从内容和操作上也应该符合全家人的使用习惯,即老人和小孩都可轻松操作。不少智能电视越做越复杂,已背离了“智能”的最初含义。消费者面对一堆所谓的强大功能,却无从下手,这也将最终导致消费者渐行渐远。

    有数据显示,2012年中国智能电视销量达到800万台,占平板电视总销售量的27%,其中,智能电视平均激活率仅有27.5%。创维集团总裁杨东文接受媒体专访时曾坦言,虽然目前智能电视出货量不断增加,但创维智能电视的接入率只有30%左右,“绝大部分用户买回去还是看传统的电视节目”。

    现在来看,智能电视产业无论是从内容提供到线上交互还是到用户体验、个人化定制,都未能真正形成一个健康完整的生态系统,还需要解 决 多 个 问 题 , 其 中 包 括 带 宽 提速、内容版权、软件开发、盈利模式等等,以现有条件而言,真正大规模推广的时机尚未成熟,而像乐视等厂商更多的是应对竞争而匆忙上马,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和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。

责任编辑:lmtw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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